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孙安民  副市长
副组长: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孔繁峙  市文物局局长
        降巩民  市文化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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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方案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为了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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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与第二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文物局    查看: 【2008-3-31 9:14:13】【

    2007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2007年4月至9月,北京市进入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第一阶段,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单位和人员,并开展全市普查动员、培训工作。2007年10月至2009年6月为北京市文物普查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现对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

    (一)市、区两级分别建立普查领导机构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为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已成立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孙安民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各区县已经陆续建立普查机构,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文物普查队伍,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二)制定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国家文物局制定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制定了北京市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讨论后,与普查标准、设备参数、宣传方案等一并印发了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各区县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具体工作计划。

    (三)开展文物普查培训工作

    2007年8月7日至10日,我局举办了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培训班历时四天,邀请了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领导和专家对相关普查标准进行了讲解和培训,并组织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的现场调查实习,使学员熟练掌握了本次普查的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普查质量。

    (四)召开动员大会,布署具体工作

    2007年9月17日下午,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大会,孙安民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做了动员讲话,并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意见》。

    此外,为落实国家文物局等中央部委《关于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我局分别与北京市相应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协商,会签转发了国家文物局文件,目前,各区县已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单位。

    (五)积极筹措落实文物普查经费

    为保障普查准备工作的及时开展,我局于2006年即向市财政申请了专项资金,先期拨付了各区县文物普查启动经费共15万元。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为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2007年9月起,我局向市财政局报送了追加预算,以落实2008年度工作经费。目前,经费预算已经通过市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根据评审报告,2008年度工作经费400余万元,主要用于该年度区县普查设备、人员、交通、资料等补助,以及文物普查的宣传和检查验收等工作。近期,普查设备和经费将陆续下发各区县。

    (六)深入开展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普查宣传方案的要求,为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市、区两级分别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我局还在政务公开网站设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栏,及时发布普查动态、收集普查信息、交流普查经验、听取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多种媒体方式宣传文物普查。北京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组织相关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应的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了解和参与文物普查。目前,我局已经在文物普查经费中列支了宣传专项经费,近期将采取户外媒体、宣传海报等形式进一步开展宣传工作。

    二、第二阶段工作进展通报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全面转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是文物普查中获取文物资料和数据的重要阶段,其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质量。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循普查标准规范,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全面摸清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资源。现对各区县普查工作进展通报如下:

    (一)采取多种机制,组建普查工作队

    为切实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在成立各级普查领导小组、普查机构和普查办公室的基础上,各区县、特区采取多种机制,抽调文物所、博物馆、文化站等专业技术力量充实普查队伍,东城、宣武等区县还与北京市部分高校联合,共同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为全面掌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信息与经验交流,根据《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区县分别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信息。从目前信息报送情况看,东城区、西城区、宣武区、大兴区、延庆县、门头沟区、昌平区、平谷区、密云县、十三陵特区等都能做到普查信息呈报及时、准确,市普查办会根据其进展情况上报国家文物局或给予指导。

    (三)落实2008年普查经费情况

    普查经费是文物普查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为了保障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已有16个区县完全落实了2008年度地方普查经费,合计约334万元,且经费已基本下拨到普查机构。尚未落实普查经费的区县要加快与本级财政部门进行沟通,按照北京市政府文件的要求,配套本级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文物普查工作的全面实施。

    (四)召开文物普查动员会、举行培训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区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现全市17个区县及特区已分别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会,14个区县及特区陆续举办了文物普查培训班。其中东城、西城、密云、大兴、宣武等区县还邀请辖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或各街道、各乡镇参加了动员会议,向各文物保护单位传达了国务院关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及全国、北京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介绍了普查工作的相关事项,同时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具体讲解了普查中将会遇到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此次普查工作。

    (五)相继启动普查试点工作

    各区县的普查动员会、培训会召开后,按照本区的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部署,西城区、东城区、十三陵特区等克服资金、人员不足的困难,先期自筹经费购买GPS等设备,组织文物普查队深入各街道开展文物普查试点工作,边普查、边试点、边总结经验,并将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与市普查办沟通,为下一步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西城区已完成对月坛、金融街两街道的调查,十三陵特区已完成对定陵的调查,东城区完成了对南锣鼓巷、东四两片历史保护区的试点调查。此外,宣武区、延庆县将陆续启动试点普查工作。

    (六)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在市文物局普查宣传方案基础上,东城区、延庆县等已相继制订了适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宣传方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海报、条幅、普查手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例如东城区要在本区内开展“我所知道的最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暂定)征集文物建筑线索活动;延庆县设计、印制了普查宣传手册,积极宣传文物普查。各区县要配合市文物局继续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将普查的通知印发到各个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调动社会参与文物普查的积极性,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理念。

    (七)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文物普查,将普查要求传达到基层单位,并配合文物部门提供了一系列文物线索和技术资料。各普查工作队也非常重视与本区县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加强协作,广泛宣传。如东城区在普查之初将普查表简化并分发至本区各保护使用单位先行填写,再将统计数字汇总,以确保普查数据填报准确;平谷区自行设计了文物普查调查表印发至本区林业、商务、水务等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他们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提供更为详尽的文物线索,为下一步普查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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