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孙安民  副市长
副组长: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孔繁峙  市文物局局长
        降巩民  市文化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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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方案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为了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完成普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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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部署2008年文物普查工作并发放文物普查设备(专报第18期)
来源:市文物局    查看: 【2008-1-24 9:36:35】【

    1月15日,北京市文博系统2007年工作总结会在首都博物馆召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领导及18个郊区县及特区办事处领导参加了会议。孔繁峙局长、崔国民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崔国民副局长介绍了2007年4月以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2008年普查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首先,抓紧落实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是文物普查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落实普查经费。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级财政已经审核了2008年普查工作补助经费,近期将下发各区县,仍未落实普查经费的区县要加快与本级财政部门进行沟通,按照市政府文件的要求,配套本级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文物普查的全面实施,并于春节前将经费落实情况报市文物局汇总。2008年,除正在开展长城调查的区县外,各区县要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力争完成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现场复核工作。

    其次,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各区县要配合中央和北京市共同开展文物普查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网络、海报、条幅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使文物普查深入到各个街道、社区、乡镇,调动社会参与文物普查的积极性,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理念。
再次,保证普查质量。

    各区县文物部门要把文物普查作为近几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十分繁重的条件下,必须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工作重心,集中人、财、物等各种资源,抽调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文物普查工作,优先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普查队伍要认真负责,对每个不可移动文物都要进行现场测量、拍照、记录,确保普查质量。同时,要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市普查办报送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会后,北京市文物局向十八个郊区县及两个特区发放了GPS、PDA等文物普查设备。

 

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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