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完成定陵文物普查工作(专报第17期) | |
| 来源:市文物局 查看: 【2008-1-23 15:51:54】【大 中 小】 | |
十三陵特区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于2007年10月8日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办公室和普查工作队,并制定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工作计划》。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工作计划》工作实施阶段的安排,十三陵特区办事处普查工作队于2007年10月19日正式对十三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定陵进行文物普查。 此次普查工作,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首先,搜集整理基础材料,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中无需测试的项目,如基本情况、简介、保存状况、损毁原因、环境状况等进行填写。填写做到准确、简明。 第二,实地调查前,准备好定陵的平面图。在图上标画出需要调查测量的地点、项目以及其关信息。做到有的放矢,不盲从。如GPS测点,事先制定了以无字碑台基正前方正中、陵门台阶前正中地面、祾恩门门心石正中、祾恩殿正中、明楼正前方台阶下正中地面等几处陵寝中轴线上的位置为测点,并将明楼正前方台阶下正中地面测点的数据填写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中第一页的表格中。十三陵其他陵寝也要按此测点进行测量、填写数据。这既符合十三陵寝建筑的特点,又使十三陵数据整体上保持一致,不零乱。 第三,实地调查时,测量和记录分工明确。测量基本上以测距仪和皮尺实际丈量同时进行,然后比对数据,相互验证,力求数据准确。记录时,以表格记录和画草图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样既保证数据记录清楚、准确、明了,又方便其后的整理工作。
通过对定陵这个试点单位的普查,普查队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普查的技术标准,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如GPS/GIS数据采集器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在使用上还不能到位;针对十三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涉及的“面积”计算范围在实际操作中的疑虑等,这些将及时反馈给市普查业务指导组研究,必要时上报国家文物局。对定陵进行的试点普查,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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