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人员工作守则 | |
| 来源:国家文物局 查看: 【2007-9-20 1:28:49】【大 中 小】 | |
| 一、热爱祖国、热心事业 树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心。 二、遵章守纪、服从指挥 严守文物普查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善于学习、钻研业务 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新技术,不断提高田野调查水平。 四、恪尽职守、努力工作 积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整准确采集文物普查信息。 五、尊重科学、实事求是 以科学态度参与文物普查,不谎报瞒报和弄虚作假。 六、吃苦耐劳、讲求奉献 勇于承担最艰苦的工作,为我国的文物普查多做贡献。 七、团结互助、加强协作 发扬团队精神共同进取,工作中互相尊重取长补短。 八、尊重地方、宣传群众 联系群众尊重地方民风民俗,主动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九、安全作业、保守机密 执行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遵守文物普查保密规定。 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合理使用普查经费,妥善保护和保管普查工具及设备。 |
|
| 【返回顶部】 来源:国家文物局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