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设备配置最低标准》的通知 | |
| 来源:市文物局 查看: 【2007-10-31 3:08:23】【大 中 小】 | |
京文物 〔2007〕1354号 各区县文委: 为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的需要,国家文物局组织制定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设备配置最低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设备配置最低标准 为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需要,确保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系统通联顺畅,制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与报送设备配置最低标准如下: 一、采集设备 1G;可刻录DVD光驱;1000M网卡+无线网卡;Windows80G;内存1.66G;硬盘1、笔记本电脑。技术参数:双核CPU,主频 XP操作系统。 二、报送设备 512M;1000M网卡;可刻录DVD光驱;17寸LCD;Windows80G;内存3.0G;硬盘1、台式电脑。技术参数:CPU主频 XP操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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