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 | |
| 来源:市文物局 查看: 【2006-9-21 16:59:16】【大 中 小】 | |
| (二)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上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文物建筑修缮重点 加强文物建筑的抢险修缮,重视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十一五”期间,完成《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中长期计划》,落实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百处文物建筑的修复。重点是:全面落实“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提出的整治“两线”景观、恢复“五区”风貌、重现京郊“六景”的目标。完成皇城景区、什刹海风貌区、国子监古建筑群游览区、琉璃厂传统文化商业区、古城垣景区,以及京西风景名胜区、北京段长城风景保护区、帝王陵寝保护区的文物建筑修缮工程。 “十一五”期间,配合各区县政府对不少于10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进行重点抢修。 继续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维修。基本完成十三陵、天坛、故宫、颐和园主要文物建筑修缮与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大对北京段长城的抢险维修,完成怀柔、密云等重点地段长城的修缮。 (四)地下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成果研究 配合城市道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北京城市发展史的考古调查。重点做好规划市区的城市考古调查、勘探和清理发掘工作。 (五)博物馆事业 提高博物馆保管、研究、展示和服务水平,改善博物馆基础设施条件,使北京地区博物馆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建立与首都北京作为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国际都市的城市性质和特色相匹配的博物馆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和“三贴近”原则,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教育的社会功能和在精神文明建设、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北京悠久历史文化教育中的基地作用。实现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参与性的有机结合,满足广大群众对高品位精神文化的需求。 发挥首都博物馆的优势和“龙头”作用,把首都博物馆新馆建成文物藏品科研保护中心、国内外文化交流展示的重要场所,创新管理模式与管理机制,发挥其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扶持博物馆建设,调查研究和制定北京市市属部门和区县利用文物藏品资源,创办有特点、特色鲜明的博物馆的鼓励与扶持政策。 研究制定社会投资主体兴办博物馆的引导支持政策、管理机制和规范制度。在坚持“资源整合、挖掘潜力、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下,保持北京地区博物馆适度增长。 全市博物馆年固定与临时展览的项目超过300项,年接待观众人数超过3000万人次。从现在起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实施“双两百”展示计划,推出有特色的固定展览200项,临时展览200项。 积极推进国家博物馆改建、中国科技馆三期工程、中国农业博物馆扩建、北京美术馆、周口店遗址博物馆等重点建设项目。 完成老舍纪念馆扩建、徐悲鸿纪念馆改造工程、妙应寺白塔管理业务用房、老山汉墓保护展示用房工程。 完成市属博物馆及区县所属文物收藏单位珍贵文物的清点、建帐工作。开展对博物馆现状评估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调研。完善博物馆审核、检查制度。推广博物馆志愿者活动的开展。 加大经费投入,提高博物馆科普工作水平,增加博物馆科技含量,重点推广多媒体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博物馆藏品研究、保管、展示方面的应用。积极开展国内外文物保护、博物馆管理研究、技术成果、运营手段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管理制度和筹措资金的经验,提高全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的水平。 积极引导各博物馆开展国内外展览和交流,以首都博物馆为基地,带动全市博物馆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推出一批高水平、高质量、有国际影响的大型展览,不断丰富首都的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北京地区博物馆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鼓励各博物馆设计和开发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满足参观者和旅游者的需求,增加博物馆的经济收入。 (六)古玩艺术品拍卖与市场经营 推动和促进北京古玩艺术品交易业的繁荣与发展。2010年北京古玩艺术品拍卖年经营额突破150亿元,争取达到200亿元。全市古旧艺术品市场的年经营额超过25亿元,争取达到30亿元。力争境外回流文物占到拍卖品总量的35%。 协助有关单位在2010年前建成“北京艺术品拍卖中心”大厦。重点推动以古玩城、潘家园旧货市场为中心的文化艺术品经营基地的建设。 创新文物商店的经营机制和经营理念。2010年文物商店的年经营额提升至2-3亿元。将中国古玩艺术品交易博览会由每年秋季一次改为每年春秋各一次,到2010年每届“博览会”交易额争取突破6亿元。 积极筹备,争取自2007年起,每年或每两年在北京举办一次具有国际水准的“北京国际艺术品博览会”,吸引世界各国的著名收藏家、艺术家、企业家参会,并努力使之成为世界品牌。 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第一为工作标准,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的管理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高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境外考察、专业培训,提高行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拍卖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市场动态的调查研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其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推进北京古玩艺术品交易业的繁荣发展。 (七)文物安全执法 健全全市文物安全督查、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文物安全预警机制和责任制度,实现安全督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 完成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调查,做到底数清楚、档案健全、保护责任落实。 依法行政,对管理不善、修缮不力、隐患严重的文物保护单位加强管理,提出限期整治的措施,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配合市、区政府城市环境整治工程,使市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建立政府投资、管理使用单位出资、社会捐助有机结合的机制,五年内基本完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设施,实现市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重大隐患,确保市管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 (八)文物科研与信息技术应用 发挥文物、历史、博物馆专家的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博物馆科研学术带头人制度。开展一批文物、历史、考古等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促进文物科研和学术交流。 加大对文物重点科研项目的投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继续与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合作,开展文物科学保护技术和文物藏品保护项目的研究。重点是加强对文物建筑修复技术、壁画、石质文物、纸质文物、丝织品等保护进行多部门、多学科的研究,在“十一五”期间,使本市文物保护科研体系与基地的建设得到完善和补充。 将计算机、网络技术引入博物馆藏品管理、“四有”档案建设、文物拍卖、文物安全技术防范等工作中。“十一五”期间完成“北京市文物、博物馆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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