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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市文物局    查看: 【2006-9-21 16:59:16】【
   3、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显现热潮

    “十五”期间,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迅速,博物馆建设势头强劲,博物馆数量以每年2到4座的速度递增。到2005年底,全市登记注册博物馆达到130座,馆藏文物323.8万件(套)。2005年当年举办固定展览206项,临时展览437项,接待观众2923.7万人次,成为北京旅游业的支柱之一。2005年12月19日,位于复兴门外大街、总建筑面积达6.39万平方米的首都博物馆新馆建成试运营。它以经典的建筑、完善的功能、丰富的展览、先进的技术,跻身于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博物馆之列,成为目前国内展览面积最大、设施最先进的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地质博物馆新馆、中国邮票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北京天文馆新馆等一批现代化、设施完备、高质量、高水平的博物馆相继建成和开放,行业办馆、私人办馆日渐增多,使北京博物馆众多、特色鲜明的优势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巩固和加强。与此同时,各博物馆不断提高服务和接待能力,内容丰富的文化宣传活动日益增多,中外文物精品、内容形式多样的展览“走出去”、“引进来”,与国内外的文化交流和沟通更加活跃。

    4、文物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五”期间,市人大、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明十三陵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博物馆条例》、《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这些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使北京市的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本市文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国家、市、区县三级文物保护体系逐步完善。依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程序改革的要求,我市落实了文物保护行政管理三级管理体制,即:国家主管机关、市级主管部门、区县级主管机构的管理职责、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公示了审核、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使我市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5、古玩艺术品流通市场繁荣活跃

    北京市拥有全国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管理较为规范的古玩艺术品 市场,其经营活动列全国首位。近年来,政府在加强管理、规范秩序、积极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古玩艺术品交易业 得以快速发展,呈现既平稳发展又繁荣活跃的良好局面。2005年底本市有旧货交易市场11家,文物商店18家,经营体制有国有、股份制和民营个体等方式。古玩艺术品拍卖成交额逐年大幅攀升。据统计,2005年全市45家古玩艺术品拍卖企业共举办各类拍卖达到298场次,成交额为91.6亿元。比2004年的193场和39.33亿元的成交额分别增长了54.41%和132.91%。北京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古玩艺术品交易和流通中心。

    (二)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1、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仍然尖锐和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始终存在于城市发展的进程中。首都北京的现代化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问题一直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仍面临巨大的危机和矛盾。在目前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心区功能过分集中,城市功能相互重叠干扰,比较集中的体现在旧城历史风貌的保护与危旧房改造、旧城交通、市政设施及环境亟待改善之间的矛盾。政府管理工作受到各方经济利益发展的限制,城市的管理机制与体制上,缺少解决这种矛盾完整的、有效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建设性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

    2、文物保护资金仍然短缺

    目前,本市文物保护单位因不合理使用和占用,致使文物建筑无法得到修缮和合理利用的矛盾仍十分突出。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腾退耗资巨大,北京段长城、十三陵整体环境、圆明园遗址等的文物保护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国家规定的“五纳入” 在有的区县尚未有效落实,部分区县重当地经济发展,轻文物修缮资金的投入,使大量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得不到修缮和维护。

    3、文物安全形势仍非常严峻

目前,本市仍存在文物保护单位不合理使用的问题。据调查,在324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被单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的约占60%,存在火险隐患的占70%。全市其它2700处古建筑类的保护项目中,单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的占95%,并且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火险隐患。同时,由于历史欠账过多,特别是分布于旧城区的区段奈锉;さノ唬て诘貌坏叫奚桑涨檠现兀酱摹?/P>

    4、博物馆体制不顺,活力不足,事业发展不平衡

    博物馆作为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事业,在全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首都的特殊区位,博物馆管理隶属关系无法统一,现有政策和法规对博物馆事业发展支持的力度不够,使全市博物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博物馆活力不足,存在着管理体制、运转机制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状况。文物和藏品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博物馆资金短缺,生存困难。科研工作的开展相对其它领域,不仅起步晚,创新能力不足,而且科研人员少,缺乏学术带头人。在文物、博物馆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开发利用方面,还处于初始阶段,整体向高级化利用水平转化还存在差距。

    5、文物管理的法制建设有待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颁布后,相应配套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尚不健全。文物保护、文物建筑修缮行业、博物馆行业、古玩艺术品拍卖行业等标准规范还不完善,管理力度亟待加强,文物建筑工程招投标、文物工程监理等有待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全面、完整、坚定不移的执行《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完善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管理机制建设。创新文物保护的理念、机制和方法。以奥运为契机,按照内涵式发展的思路,加快博物馆资源整合,挖掘潜力、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全面提升全市博物馆整体工作水平,推动文物、博物馆事业全面发展,实现首都北京既延续历史文化发展特色,又符合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功能的战略目标。

    “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协调统一。着力解决文物保护、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全面落实和完成“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制定并开始实施文物保护中长期规划。重点研究国家为主,广泛争取社会参与的良性循环和常态化的政策措施,使本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着力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环境整治和保护维修,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创造条件。

    推进国家和本市重点博物馆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保持数量、种类全国第一的基础上,实现质量上的突破。着力在挖掘潜力、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方面开拓创新,积累经验。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精品意识。促进博物馆之间的交流,创新思路,使博物馆的内部管理、对外展览、学术科研、藏品保护、专业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有新的发展和新的提高。

    创建古玩艺术品拍卖交易中心,实现首都北京不仅具备适应国际艺术品交易的顶级高端市场,同时也有满足各类爱好者和收藏者需要的大众市场的发展目标。引导和规范文物经营,制定文物博物馆系统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政策,活跃和繁荣古玩艺术品流通市场。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文物商店经营体制改革,使其成为北京独具优势的文化产业。到2010年,争取将北京建设成国际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之一。

    三、“十一五”时期的基本任务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坚定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使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整体保护。

    以旧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中心,保持传统风貌特色。密切联系城市规划部门,加强对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研究与论证。依法严格对各类建设和城市开发、改造项目的审批。制定故宫及其缓冲区的专项保护规定。

    坚持“原址保护”原则。依法制定《北京市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认定暂行标准和程序》。提出一批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城市景观线、对景建筑名单报请市政府公布。

    积极与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特别是旧城整治过程中,部门之间切实加强联动、统筹兼顾,逐步解决历史风貌保护与城区居住环境改善之间的矛盾。

    加强政策研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有关区县政府,完成御河、三眼井、白塔寺、大栅栏、鲜鱼口等历史街区整治试点项目。在实施旧城危房改造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实行“小规模、渐进式、多样化、微循环”的运作方式。按照专家建议和政府决策,合理区分危房和旧房,逐步改造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改善胡同、四合院内的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继续配合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北京旧城区内的有保留价值建筑进行调查;积极做好保护工作。落实形制较好、可成片保护的胡同、四合院实行整体保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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