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甲级、一级资质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06]30号)转发给你们,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第二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评审,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送我局文保处,逾期不予办理。 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请登录新浪网首页,免费邮箱:gjwwjwwc密码:0000,进入后在收件夹中打开资质通知下载申请表格。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凌明、张洪英 联系电话:59881640 64153425 北京市文物局联系人:王昕、代学萍 联系电话:64071606 64028060-8819
北京市文物局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