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修复、复制、拓印馆藏文物单位资质的许可
2、项目类别:许可
3、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
4、对象及范围:无限制
5、办理条件: ⑴书面请示。包括本单位简要介绍,本单位有能力从事修复、复制、拓印文物的种类或范围; ⑵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个人工作简历及技术专长介绍,以前所承担完成的主要业绩说明; ⑶从事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工作的场所介绍; ⑷从事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工作的技术设备说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业资格证明。 ⑹以上文件为A4规格。
6、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告知
7、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8、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9、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10、办理部门名称:北京市文物局博物馆处
11、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100007
1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3、联系电话:64042770
14、网上表格下载:无
15、网上办理情况:可以实现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网址:http://www.bjww.gov.cn 16、监督电话:64001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