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目录 >> 文保处 >> 内容
国有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批准
 
 
作者:文保处 查看: 时间:2005-9-1 12:00:00【
 
1、项目名称:国有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批准

2、项目类别:许可

3、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4、对象及范围:管理使用单位

5、办理条件:
⑴申请函;
⑵房产证明;
⑶涉及出租、出让等情况的提供合同书或协议草案;
⑷区县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6、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告知

7、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8、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9、办理结果状态:经我局同意后报区县政府批准。

10、办理部门名称: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

11、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100007

1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3、联系电话:64017650    64071606

14、网上表格下载:表格下载

15、网上办理情况:可以实现许可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网址: http://www.bjww.gov.cn

16、监督电话:64001627
返回顶部】 来源:市文物局 【 】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拍摄审批
·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
·拍摄市级、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批准
·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的审批
·文物保护工程单位资质证书核发(文物保护工程单位资质分为:文物保护施工资质、文物保护勘察设计资质)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批准
·考古发掘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的批准
留言版 - ENGLISH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邮编:100007
Address:No.36 FuxueHutong,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Post code:100007
值班电话(Tel):(86)010-6403.2023(办公室) 传真(Fax):(86)010-6407.4377 咨询电话:(86)010-8402.5931
技术支持:北京创智沟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京ICP05083570号
E-mail:webmaster@bjww.gov.cn